中国经济网络保留的所有权利 中国经济网络新媒体矩阵 在线音频 - 视觉节目许可证(0107190)(北京ICP040090) 上海新闻报道(记者刘hao)对于不返回或交换特殊产品问题的交易者是有道理的吗?最近,上海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功地合并了商人的投诉,这些投诉避免了与特殊产品处理产品中的混乱责任。协调后,消费者成功返回并交换了商品。 消费者陈先生最近了解到在鞋店购买几鞋。穿着不到一个月的鞋子后,鞋子损坏了。陈先生安排了商人恢复商品,商人说这双鞋是特殊价格,不会退还或更换。陈先生向新区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,并要求返回。 Pudong New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已与商人联系以了解情况。商人说,这双鞋是一种特殊的价格产品,并表示购买时对“三个保证”服务不满意,只能支付费用。 Pudong New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强调,即使对于特殊价格的商品,运营商也应承担维修,返回,交换或其他责任的责任,并且不得通过格式,通知,声明,商店通知等向消费者签订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协议。如果商人出售处置产品,则必须清楚地将其在鞋类产品的明显位置,购买证书和声誉卡上的重要位置上陈述,否则操作员应承担“三个担保”的责任。代祷后,商人同意为Che先生换一双鞋n。 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》第23条设定:“运营商确保质量,绩效,目的和时间正常使用商品的有效性,除非消费者知道有缺陷。”新地区消费者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指出,商人在出售特殊商品时并未清楚地表明缺陷,并使特殊商品和处理过的商品的概念混淆,将特殊商品视为治疗产品,并拒绝带来NG“三个担保”责任。这种培训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有害。消费者可以要求对方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17条履行“三个担保”的责任,“如果卖方提供的主题不符合质量要求,则买方可以要求替换或退还货物。” 如何区分特殊产品和处置产品?新区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费R说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意义。从一般的理解来看,特殊价格商品的价格会根据库存清算,假期营销和其他目的而降低。商品本身没有质量缺陷,并且对法律的“三个保证”服务仍然满意。治疗产品是由于残疾,缺陷等而以降低价格出售的,应标记为“不适合“三个保证””。 新地区消费者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不要被交易者混淆。如果特殊产品不知道质量,默认情况下,他们将享受“三个保证”。加工产品应具有重要的迹象,例如“难治性产品”和“不是三个保证”。